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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隆匯11月28日丨果麥文化(301052.SZ)公布,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,公司擬在原經營范圍增加出版物互聯網銷售,并以此修改《果麥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第十三條。
修改前的章程第十三條原為:
經依法登記,公司的經營范圍為:許可項目:出版物批發;出版物零售;音像制品復制;互聯網信息服務;餐飲服務;演出經紀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)。一般項目:知識產權服務(專利代理服務除外);文具用品零售;文具制造;工藝美術品及禮儀用品銷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互聯網銷售(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);日用品銷售;廣告發布;廣告設計、代理;市場營銷策劃;企業形象策劃;社會經濟咨詢服務;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;文藝創作;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;咨詢策劃服務;信息咨詢服務(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);其他文化藝術經紀代理;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;餐飲管理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。
擬修改為:
經依法登記,公司的經營范圍為:許可項目:出版物批發;出版物零售;音像制品復制;互聯網信息服務;餐飲服務;演出經紀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);出版物互聯網銷售。一般項目:知識產權服務(專利代理服務除外);文具用品零售;文具制造;工藝美術品及禮儀用品銷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互聯網銷售(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);日用品銷售;廣告發布;廣告設計、代理;市場營銷策劃;企業形象策劃;社會經濟咨詢服務;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;文藝創作;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;咨詢策劃服務;信息咨詢服務(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);其他文化藝術經紀代理;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;餐飲管理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。
該次變更經營范圍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。